「人活多年就當快樂多年」(傳十一8)

要快樂生活,活得快樂。雖說是神對人的心意,但卻不是我們經常的經驗!

看朝日暮落,春秋代序,一年四季,都習以為常。可是的悲離合,冷暖境象,看淡!說起難過的事,情仇恩怨的人,更難將其視作風清雲淡!日複一日,年複一年,世萬物改的都改變了。只是,心裏的傷痛依然;也許說,傷痛依然刺骨剮心!

香港人口頭常說,最要緊是開心。事實上,開心快樂並非是一種外在的擁有,乃是內求的心理狀態。人可以擁有全世界,但仍然感到貧窮。因此,這種心理狀態的存在取決於人際。人不可能脫離人而孤獨生存。換句話說,人的所思所想、所言所行、所知所感、乃至人的一切美德都是通過與人之間的交往、聯繫而體現的。如此說來,快樂乃是一種寬容、安詳的心態。

簡單一句說話「愿諒」能化解許許多多誤會、傷心、煩惱和怨恨。「愿諒」簡單而言乃是救恩的經驗和實施。所謂「經驗」是父神在基督裏的無條件赦免的恩典。這是信徒共有的經驗。所謂「實施」,乃是不再計較那得罪我們的人,無條件赦免那得罪我們的人。我們既「經驗」了救恩的無條件的赦免恩典,就把這赦免的恩典無條件「實施」在人際之間。這是一生不斷學習的課題,努力實踐的過程:調較心靈的眼睛,從自我轉移到向著耶穌。在愿諒的恩慈裏,我們心靈就輕省平安而快樂。

祈禱:主啊,讓我們的眼目看見祢在加略山上的恩慈,讓我們能踏著祢恩慈的腳縱,赦免得罪我們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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