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賜的福:憐恤(六2)

憐恤人的人有福了!因為他們必蒙憐恤。」(太五7)

昔日所多瑪城的眾人企圖要攻破羅得的房屋,要把兩個從遠方來的旅人拖出去殘害;但是羅得無論如何也要保護他的客人。後來,羅得情願以自己兩個女兒去換取那兩個客旅的安全。這是一種超乎常理的憐恤行為。

當審判所多瑪時,「耶和華憐恤羅得,就拉著他的手和他妻子的手,並他兩個女兒的手,把他們領出來,安置在城外。」(創十九15)。

祈禱:「神啊,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!」(路十八13)

神賜的福:憐恤(六)

憐恤人的人有福了!因為他們必蒙憐恤。」(太五7)

種爪得爪,種豆得豆。這是一句至理名言。不過,在屬靈的層面只說對了一半而已!

有能力施與的人很多,但是不吝嗇而又樂意施與的人卻不是人人都能夠做得到的。主耶穌針對人心那種擁抱私利的心,教導「施與」的功課。「施與」不單重要,而更是核心。因為「施與」本身不單止是一種恩福,而且更要蒙受回饋的恩福。在「施與」裏我們踏著主耶穌的腳印,學效祂的憐恤;在「施與」裏我們蒙受更大的施與之福。這的確是一條屬靈生命成長以致成熟的途徑。
「施比受更為有福」(徒二十35)。
祈禱:主啊!感謝祢施憐恤給我這條可憐蟲。

神賜的福:飢渴(五3)

「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!因為他們必得飽足。」(太五6)
年輕時總以為頌讀聖經就是有益,對靈性有十分幫助。這想法一點也沒有錯。只是隨著時日的逝去,愈漸感到聖經的真確、寶貝和甘甜。在聖經裏,找到了淚水的泉源;在神的話語裏,經驗沐浴的潔淨;在主的訓言裏,看見心裏的傲慢;在默想真理時,充滿了感恩與稱讚。是的,讚美神的話是從神的話而來的(詩二十二25)。愈是頌讀神的話,愈是喜愛神的話。在主的話裏,遇見了那位愛的主(約五39)。
詩人說:「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,晝夜思想,這人便為有福。」(詩一2)愈是默想神的話語,愈感到甘甜像蜜(詩一一九103)。

主說,我就是生命的糧(約六32),生命水(約四14)。
祈禱:主啊!我們每逢吃餅,喝杯,就感到十分滿足。深切感恩稱謝。

神賜的福:飢渴(五2)

「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!因為他們必得飽足。」(太五6)

  飢與渴是人的基本生存意識和需求。可見,食物和水對人存活不單是重要,乃是核心的意義和關係。所以說,飽足然後知榮辱。

  奧古斯丁的一句明言,說:「神為了自己創造了我們,我們的心得不著安寧,直到我們安息在祢裏面。」可見,飢渴慕義乃是言說人生命裏一種更深層的飽足。

  我們的心雖然然只是小小的一顆,但是若沒有神,即使把整個世界吞下去,還是未感滿足快樂,裏面總是覺得飄泊流離,一種無可言說的無奈!


  對神有飢渴感,是一條蒙恩福途徑的始端。

神啊,你是我的神,我要切切的尋求你,
在乾旱疲乏無水之地,我渴想你;我的心切慕你。
(詩六十三1)

祈禱:主啊!唯有你滿足我的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