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的名

廣東俗語說:「不怕生壞命,只怕取壞名。」名字不僅僅是一個人的記號,其實就是那一個人。我們的名字都是祖輩、父輩所取的,或是按着宗譜而來;還有中國人的名字都含有一個意思,比如「帶金」、「帶銀」、「帶娣」述說嬰孩為父母帶些甚麼,又或「國強」、「興華」等更清楚明說戰後一代父母的期盼嬰孩。而神的名,就是神的自我啟示。
新約時,神賜下了「耶穌基督」的名給我們,叫我們可以靠着得救(徒四10、12)。「耶穌」的名字就是救贖;而「基督」即彌賽亞,乃是舊約應許的君王。耶穌基督是主、是王。耶穌基督是神的話語,也是神的行動。神的話語和行動就是神的啟示。神透過耶穌基督其人和其所行的事,在人類的時空裹不僅為我們成就無條件的救贖恩典,也向我們表述祂的心意。神的說話,神的行動,神與我們同在,都是神向我們的啟示。
所以當我們宣告耶穌基督是主,我們並非講述一個理念或一種神學觀,乃是經驗神為我們成就的救贖恩慈。我信耶穌基督,亦即宣告昔日舊約的應許在新約時成就了。神成了肉身,住在我們當中。
因此使徒信經第一條:神是超乎我們,祂是創造的主宰、我們的天父。第三條:神是與我們同在,祂是聖靈。第二條:神是為我們的,祂是救贖的主耶穌基督。耶穌基督是我們信仰的基本、中心、內容,以及知識的開端。透過耶穌基督,我們認識自己,認識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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