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賜的福:憐恤(六2)

憐恤人的人有福了!因為他們必蒙憐恤。」(太五7)

昔日所多瑪城的眾人企圖要攻破羅得的房屋,要把兩個從遠方來的旅人拖出去殘害;但是羅得無論如何也要保護他的客人。後來,羅得情願以自己兩個女兒去換取那兩個客旅的安全。這是一種超乎常理的憐恤行為。

當審判所多瑪時,「耶和華憐恤羅得,就拉著他的手和他妻子的手,並他兩個女兒的手,把他們領出來,安置在城外。」(創十九15)。

祈禱:「神啊,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!」(路十八1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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