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能如此

兩位不認識神的祭司為會眾獻祭。怎會有這事?


這兩位祭司吩咐僕人用义把會眾所獻的肉先取了去。會眾若有甚麼異議;祭司還是照着自已旨意而行。怎能如此?


這種沒有生命的侍奉態度,不僅僅欺悔善良的信徒,更顯示一種唯我獨尊的心思,自視為一尊要人膜拜的神祗。這種事怎麼有可能發生在神的殿裏?


奇怪的是,怎麼會眾是如此柔順?為何唯祭司命從?為何沒有監察制度的?為何投訴無門?


這兩位祭司是誰?他們就是以利的兩個兒子。請看官翻看撒母耳記上第二章十二到十七節,思想一下那種所謂侍奉、狂妄的自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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